鄂语函〔2010〕1号
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语委、教育局:
根据《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10】4号)要求,省语委、 省教育厅定于8月中旬举办第二届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复赛和决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三楼楚天会堂
三、大赛预备会议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语委办主任带队参赛,并参加12日下午的颁奖仪式。大赛结束后,
2.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对参赛选手的资格进行严格认真审查,参赛选手来省参加比赛时须带身份证和工作证,供大赛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3.领队、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4.此次大赛的住地与比赛地点之间的距离步行约需10分钟。请各参赛领队在赛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比赛期间和往返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