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决赛的通知
鄂语函〔2008〕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高等学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08〕8号)精神, 定于9月20日—21日举办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赛和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9月20日—21日。9月19日下午报到。
二、比赛地点:楚源大厦。地址:卓刀泉北路,省安全厅附近。
三、大赛预备会议:9月19日晚7:00召开大赛预备会议,请各校领队准时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赛学校认真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参赛确认表》(见附件)于9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语委办进行确认。省语委办邮箱:ywb@e21.edu.cn,电话:027-87328183,联系人:丁铱。
2.比赛期间,参赛选手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资格审查。
3.领队、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伙食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4.请各参赛学校领队在赛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比赛期间和往返交通安全。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