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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决赛的通知

时间:2008-08-07 14:26:14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8297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决赛的通知

鄂语函〔20081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高等学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088号)精神, 定于920日—21日举办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赛和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920日—21日。919日下午报到。

二、比赛地点:楚源大厦。地址:卓刀泉北路,省安全厅附近。

三、大赛预备会议:919日晚700召开大赛预备会议,请各校领队准时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赛学校认真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参赛确认表》(见附件)于9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语委办进行确认。省语委办邮箱:ywb@e21.edu.cn,电话:027-87328183,联系人:丁铱。

2.比赛期间,参赛选手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资格审查。

3.领队、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伙食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4.请各参赛学校领队在赛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比赛期间和往返交通安全。

 

附件:参赛确认表(下载)参赛确认表(下载)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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