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期间,评估组根据《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分别对黄冈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26家单位和场所进行了实地考查,共听取工作汇报23次、召开座谈会26次,查阅档案资料384卷(册),问卷测查和个别走访486人次,实地查看各种标牌、指示牌976处。 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评估组认定黄冈市城区现阶段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明确,综合管理到位,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同时,评估组希望黄冈市今后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大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