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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汇报材料(14)-武汉科技学院

时间:2004-07-26 09:08:51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7115


 


 

         

 

          武汉科技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积极促进语言文字更好地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学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方针,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全校语言文字规范水平不断提高,并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 组织管理落实到位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健全

学校设有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后勤处、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院系设有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人员到位,办公设备齐全,经费充足。

(二)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为贯彻语言文字为教学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服务的指导思想,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重点、有落实、有总结。由于组织管理渠道畅通和宣传工作到位,语言文字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引起了高度重视,全校上下增强了搞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学校非常重视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工作,并把它纳入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之中,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台、宣传橱窗等阵地,积极、主动地进行普通话和规范文字的宣传,并通过各种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校园精神文明水平。

(四)有计划地按上级语委的部署开展工作

按国家语委和省语委要求,我校把“写规范字,说普通话”、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不仅纳入《学生手册》,而且作为申办教师资格证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必备条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方案,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各院系以及机关各职能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做到对全校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以保证工作质量。现已培训省级普通话测试员2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1名,在校内成立普通话测试站的申请已呈报教育厅。

二、 宣传形式多种多样

为统一思想,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学校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过去一年,学校报纸刊发了两篇关于语言文字的宣传文章,广播台播发了三篇关于语言文字的工作报道,宣传橱窗推出了两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专栏,校园网上开辟了语言文字工作网页,在全校范围内分发了1000余份大力推广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宣传手册,配合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校园内悬挂了多条宣传横幅,在教学楼、行政楼、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置了请讲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等标志牌,在全校学生中进行了普通话知识竞赛和“我与普通话”征文竞赛,通过这些宣传和活动将个体与群体、严肃性与趣味性、掌握知识与愉快教育、老师与学生等有机结合,为促进知法守法、自觉规范用字用语起到了良好效果。

三、 普及普通话成绩显著

(一) 普通话课程纳入人才培养计划

为有效促进普通话的推广使用,学校逐步把普通话课程纳入专业培养计划。20022003级学生中,在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文秘等与语言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普通话课程以必修课形式开设,并且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普通话测试;对其他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课程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并聘请测试员任主讲教师。同时,我校一直坚持为本科专业的学生开设《大学语文》必修课,在某些专业中还开设《中文写作》、《演讲与口才》等选修课,以加强学生普通话训练,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和口头表达能力,取得积极效果。

(二) 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经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措施的实施,以及各种活动的开展,普通话已基本成为校园语言。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90%以上使用普通话,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85%以上使用普通话。

三)教职工接受普通话培训蔚然成风

学校非常重视教职工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坚持不定期开设普通话培训班以提高教职工用语水平,目前已举办了3期普通话培训班,培训教职工300人,约占专任教师的50%;195411以后出生的且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职工50%以上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职工普通话测试达标率达到90%。

(四) 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和业务考核指标

人才培养,教师为本。为了督促教师使用普通话,学校把普通话合格列入教师录用和上岗的基本条件,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竞赛、评选先进、评定职称中,普通话合格已被列入考核指标。

五)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在学生中普及普通话是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督促学生使用普通话,我校将学习使用普通话列入《学生手册》,使学生从入校开始规范用语。并且,作为非师范专业学校,我校结合《大学语文》、《现代汉语》、《演讲与口才》等课程的教学,进行了普通话训练,并多次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四、 用字规范化效果明显

学校十分注重校园内用字规范,院长办公室、宣传部、学工处等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用字要求。对学生,通过不定期检查,督促学习和使用规范汉字;对校园内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标语牌、宣传横幅用字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撤除;对公文、校报(刊),试卷等用字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规范汉字和用语。现在教师板书,批改作业,评语用字基本规范;学生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作业、论文、考卷等用字也基本达到标准。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语言文字文化,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场所,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力度,继续在全校师生中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促成良好的校园风尚,使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我们将为此目标不懈努力!

 

 

武汉科技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00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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