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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汇报材料(9)-湖北大学

时间:2004-07-26 09:02:15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7646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有着70多年的办学历史,我校秉承师范教育传统,在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语委多次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原语委主任常春教授是我省最早的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之一,是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一员老将,曾多次荣获国家级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分子”、“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但湖大人从未在成绩面前骄傲自满停步不前,而是脚踏实地,不断进取。2000年以来,随着全国推普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和对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湖北大学从校领导到师生员工不断提高认识,继承传统,与时俱进,结合学校自身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在管理制度上,做到“三确保三及时” ,即:确保机构健全、确保经费到位、确保专门办公场所,校语委的各项决议及时下达、各项活动及时开展、具体情况及时反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个支撑”,即: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以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为重点,以教师口语课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比赛活动为支撑。具有湖大特色的语言文字工作体系逐渐形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我校各级领导历来对语言文字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早在上世纪末就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三确保三及时”的方针,并一直常抓不懈。多年来,我校语委主任一直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兼任,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和各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语委委员,所有院系都设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如遇学校机构改革、主要部门人员变动,则会及时调整校语委人员组成以适应新的变化。2004年上半年我校语委再次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第三届湖北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校长严学军同志兼任校语委主任,教务处陈祖兴处长任副主任,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和各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语委委员。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仍然挂靠教务处,职责和人员都已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所有院系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工作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院(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等,形成了由教学和管理一线人员互相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了“三及时”,共同推动着全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学校历来在财力物力上都给语言文字工作以大力支持。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将行政楼609室划为校语委专门的办公场所,并将于近期选定适当地点用以建立湖北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作为语委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逐年增加。校语委办公经费已由最初每年25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年4万元,人均 2.72元(我校在校教职工 1935 人,在校学生12750人,合计14685)。在进行大型比赛、活动时学校还视具体情况划拨专款。2000年以来,学校进一步改善语言文字工作的办公及教学条件,校语委办先后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和60余台用于教学和测试的录音机等设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校每年进行各项推普宣传,举办普通话大赛、演讲比赛、朗诵赛、征文大赛等活动或组团参加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型比赛,组织大批师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学校都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

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从2002年起,每年党政工作要点、工作总结都列入了语言文字工作专条;教师和干部考核、评聘条件中都列入了普通话要求;在教学用语用字方面,一贯坚持四个 “规范”的要求(即做到学校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标语牌和电子屏幕用字规范;公文、校报、刊物、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教师板书和评语用字规范;学生作业、论文、答卷、板报和海报等用字规范)。

每年初,召开全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各项语言文字工作。根据国家和省语委相关的语言文字政策,对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当年工作计划,为全年的教学、测试、宣传、管理等语言文字工作提供方向和指导。年末,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最终形成文字材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语言文字工作也被正式纳入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提出了明确要求。2001年,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实施,我校制定、印发了《湖北大学语言文字应用实施条例(草案)》,20043月,学校将该草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校语委字[2004]1号),对我校师生的工作用语、教学用语、宣传用语和交际用语以及校园用字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20042月学校还专门发出了关于在校务和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的通知(校办字[2004]8号),进一步加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在检查落实方面,我们尽量杜绝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学校机关从2002年开始,连续三年坚持每月至少电话抽查一次工作用语情况,每期检查结果都在行政楼大厅张榜公布;校语委在开设了《教师口语》课的班级中成立了数十个学生“规范用语用字调查小组” ,监督检查师生课堂用语用字情况并提交调查报告;每年至少组织专家对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状况进行一次调研检查,将相关数据资料作为限期整改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的依据;校团委在一、二年级学生中组织了“校园牛皮癣清除小分队”,清除校园内所有不规范的张贴物。

经过全校上下的不懈努力,普通话已经逐步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用语。学校语委的几次调研情况显示,随着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的不断深入,我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公务活动中绝大多数都能使用普通话,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基本上都能使用普通话,领导干部开会讲话用语和学校开展各项活动中的用语都能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

学校语委还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已先后选派10人次参加省级、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一批优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脱颖而出。他们大多是各院(系)的教育教学骨干,除了及时完成对本校师生的普通话培训和省测试中心下达的测试工作外,还积极投身于我校的推普工作之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青年教师杨丽君和王若萱先后于19992002年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我校语委于2002年再次荣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狠抓教学,强化测试

我校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开设普通话课程的学校,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普通话课程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开设普通话课程、普通话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普通话课程内外课堂的建构、普通话考核与评价体系的建立以及实施普通话继续教育等五个部分。

早在1983年,我校就正式将普通话课程作为所有师范类专业的公共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中,并将考核结果与毕业证挂钩。1994年,根据湖北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师范院校教师口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我校将普通话课程改为《教师口语》课程。这一课程从开设之初至今已有21,且从未中断过。为了提高非中文专业学生的文学素养和普通话水平,我校还开设了《大学语文》、《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相关公共课程,《演讲与口才》等选修课程,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普通话训练。2004年开始,还对全校非师范类专业开设了普通话辅导课程,受到普遍欢迎。

《教师口语》课教研室现有专职教师3人,兼职教师4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助教2人。所有专职、兼职教师都具有扎实的语言学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普通话实际运用能力,其中6人普通话达到国家一级水平,3人为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3人为省级测试员,先后有6人次荣获国家、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该教研室非常注重教师梯队建设,注重教学和科研协调发展。既有教学经验丰富、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师骨干,又有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青年教师。教研室积极鼓励中青年教师不断学习深造,先后派出4人出国交流讲学,1人赴北大进修深造。现在,所有专职青年教师都已达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们对普通话教育教学活动的经验及时予以总结,在省级乃至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多篇有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我校一直将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完善的考核与评价体系。首先,从2002年开始,我校根据国家教委文件精神,将普通话合格列入教师录用条件和上岗条件,列入评估教育教学质量、评选先进和评定职称的条件并切实执行。20034月,教务处和人事处联合向各教学单位发布通知,要求凡19941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必须进行普通话的培训与测试,测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954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全部参加了普通话培训,其中30%已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率达到90% 以上,其余教师也已做出安排,将分批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其次,要求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从1996年起,我校师范类学生测试率每年均为100%,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自2003年开始,每学期举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上学期为师范类学生专场,下学期面向非师范类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员。学校还要求2001年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全部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师范类学生以及和语言表达相关的非师范专业学生的测试成绩直接与毕业证挂钩。学校拟在20049月以前成立湖北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更好地完成对全校师生的培训和测试。

配合测试工作,我校将普通话培训作为对在职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普通话辅导和培训。在教师岗前培训中,列普通话课程为必修课,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讲授;每年为所有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学生和教师(包括具有博士和博士后学历的教师)进行系统的辅导培训,受到师生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大力宣传,积极推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语委加大宣传力度,围绕该法开展一系列活动,将工作落到实处。语委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订了具体可行的宣传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深入人心。

首先,创建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校语委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在校园里设立了65块固定性宣传标语牌,还在行政楼的醒目位置设立了语言文字专用宣传橱窗,每季度推出一期专栏,介绍国家关于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的法令法规,普通话教学、测试情况和各种与推普相关的活动。学校的宣传媒体也给予了大力支持。2002-2003年校报登载了13篇关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稿件;校广播台播出了9篇相关宣传稿件;校新闻网站发布了多条关于语委工作的信息;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hubu.edu.cn)设置了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网页,以各种手段及时地向广大师生宣传语言文字活动的消息。

每年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期间,学校语委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在校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主办宣传栏,安排新闻报道,检查校园用字情况,举办普通话演讲朗诵大赛,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等等,收到了良好效果。

不少具有推普性质的学生社团纷纷组建,如“演讲与口才协会”、“大学生话剧社”、“大学生辩论队”等等。很多活动办出了特色,办成了传统,例如法学院的模拟法庭辩论赛,文学院的诗歌朗诵比赛,外事办举行的外国人说汉语比赛等,每年都吸引了大批师生前往观看,起到了极好的宣传作用,大大激发了全校师生学习普通话的热情。

四、活动丰富,成绩斐然

多年来,我校语委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省乃至全国的各类普通话竞赛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绩,为我校乃至我省争得了荣誉。其中,1995年获武汉市第五届普通话大赛冠军;1997年获湖北省首届“高校之声”诗歌大赛创作及朗诵冠军、1998年获全省大学生“学习邓小平理论普通话演讲大赛”冠军、“1.29诗赛”创作、朗诵冠军;1999年我校代表队获全省师范院校普通话大赛团体第三名;2001年我校青年教师王若萱代表湖北省参加“港、澳、台及内地普通话联赛”获季军;2002年我校学生代表队在全省大学生普通话大赛上获小组第一,总决赛季军;我校大学生辩论队在当年的全国大专辩论赛上也取得了骄人的战绩……这些成绩都沁透着广大师生的辛勤汗水,也激励着更多湖大人为着母校的荣誉和推广普通话的事业而不懈努力。

随着国际上 “汉语热”的升温,为了加大我国的语言文字在国际上的影响,我们多次选派教师赴国外进行普通话教学工作。

20003月到9月,韩丽丹同志和王祖姝同志赴韩国大邱市德宝教育学院汉语部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汉语教学工作,并参加了该学院汉语教材的编写,她们认真的态度、扎实的汉语功底赢得了当地师生的好评。

20026月,人文学院张冰老师也应邀赴韩讲学,为期一年。

20026月到12月,王若萱赴澳大利亚参加昆士兰州与湖北省的交换教师计划。当年10月,在王老师的专门辅导下,哈维湾中学十年级学生Sarah Woodland在布里斯班Griffith大学举办的全昆士兰州一年一度中学生外语演讲大赛上一举夺冠。该市政府教育官员和哈维湾中学校长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当地电视台还作了新闻报道。

一系列活动锻炼了教师的教学技能,巩固了教师的知识结构,扩大了汉语的国际影响,也树立了湖北大学的良好形象。

在校园范围内,全校规模的普通话大赛已进行了4年。每年大赛都组织了严格的初赛、复赛,层层选拔优秀选手参加随后举行的全校总决赛,并邀请省市电台和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和学校的专家做大赛的评委,在比赛形式上也力求每一年都有新的突破,为推广普通话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在省语委的领导和帮助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在制度建设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少数教师和行政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有待强化;另外,在用字规范化方面还需加强宣传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杜绝不规范汉字的使用。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师范专业和与语言文字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开设教师口语课,并将逐步在其他非师范专业开设相应的普通话课程,从整体上提高全校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将《湖北大学语言文字应用实施条例》落到实处;加快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建设,加强教师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管理,继续推广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推普周活动办出更大特色,开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再创语言文字工作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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