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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汇报材料(2)-华中科技大学

时间:2004-05-31 09:49:17 作者:湖北省语委办 文号: 浏览次数:6512

多年来,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之下,在湖北省语委的直接关心之下,在组织管理、宣传工作、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已经成为我校广大师生自觉的行动。具体表现在:

 

一、组织保证、人员落实,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语言文字涉及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我校是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高等院校,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尤其是最近几年,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研究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国家语委、湖北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当年的语言文字的具体工作。

上世纪90年代成立了华中理工大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关心下,语言文字工作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之后,语言文字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2002年成立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冯向东副校长任校语委主任。20042月为了适应新的工作需要,进一步调整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增加了语委会成员,语委委员都是来自与语言文字关系密切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为了加强综合管理和便于协调,将语委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

    为了便于管理,同济医学院2004成立了院级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领导屈伸副院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学校现有语言文字办事机构,职责、人员落实。有适合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每年相关的职能部门都要投入一定的经费,充分保证了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正常进行。

  我们按照国家要求和省语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校的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出台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办法或意见、措施等(见校发[200032号文件――《关于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办法》)。

 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状况进行不定期的调研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我们还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从1998年起,我们已经先后选派了罗自群、肖万萍、苗艳梅等多位老师参加湖北省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并取得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同时,我们还培养了杨海斌、陶霁月两名国家级测试员,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申请建立华中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是努力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由党委宣传部直接抓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目前,我们在校园内设立有语言文字宣传橱窗,还设立了3固定性宣传标语牌(南三楼行政楼门前、东区第二综合教学楼广场和西十二教学楼广场),在校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设有数百条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

党委宣传部利用媒体优势,积极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校报上刊登过一些提倡上课、上班使用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的文章。同时,每年还报道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测试的成绩,介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情况等。

我们在华中大新闻网(http://www.hustonline.net),链接了湖北高校广播专业协会网站。利用该网站,及时登载了教育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各项推普文件和相关法律。同时,还利用校内广播、网站等媒体,一起宣传了这些文件精神。

2001年,学校广播台与学校“华中大在线”网站合作,在网站上开通了华中大“E”电台节目,这一节目为广大同学学习、欣赏普通话拓宽了空间,在网上开辟了学习的新园地。在这之后,“华中大在线”网站又推出了原创文学朗读欣赏,吸引了更广泛的同学参与,很多同学把自己的原创文学作品朗读出来,发表在网站上,更多的同学通过收听这些作品,在潜移默写化中提高了自己的普通话水平。

《华中科技大学简报》上经常登载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工作或活动,并通过网上的报道,扩大了宣传。

最近几年,我们一直配合省语委努力作好每年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党委宣传部在每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都会推出一些报道,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同时,还将省语委统一发放的“推普宣传周”宣传画、宣传材料发到师生手中,悬挂宣传“推普宣传周”的横幅,还通过校广播、橱窗、普通话课堂等进行宣传。

利用2003年暑期,学校形象设计室先后完成了一系列推普工作:在八号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橱窗4版,共采用图片15幅;制作金属公益宣传牌150个,分别安置于校园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

为了在各高校中营造一种推广普通话你追我赶的良好风气,2002年底,以我校党委宣传部为挂靠单位的湖北省高校广播专业委员会组织全省高校广播台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节目评比,参评单位包括武汉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广播台(站),参评节目达到37个。所有参评节目都使用普通话。组委会收到节目后,在网上予以公布,同学可以任意点击节目收听。所有的节目都由大学生自己制作,由大学生进行广泛的评比,活动形式新颖、参与面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活动得到了很多地市州高校党委宣传部的支持,地市州高校也都参加了本次活动,真正把推普工作扩大到了全省。

2003年,学校广播台在学校团委的指导配合下,注册成立了华中科技大学广播协会,打破了以往只有普通话非常标准的同学才能加入类似媒体团体的局限。这一举措吸引了更多的普通话学习爱好者,让很多普通话水平不高的同学与协会内广播台的同学们在一起交流学习。这些同学在谈到自己在协会的经历时,普遍认为自己的普通话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此外,广播台还专门组织这些同学参加普通话培训班,先后邀请了楚天广播电台、湖北人民广播电台优秀节目主持人、优秀语言教师、国家一级演员为同学们讲解普通话的发音、吐字、气息以及学好普通话的重要性,培训班举办以来共培训学员400余人次,很好地配合了普通话测试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多年来,校团委一直重视普通话推广工作,每年都结合大学生文化艺术生活推出了一系列推广普通话的活动,如大学生主持人大赛、大学生演讲大赛、话剧小品大赛、普通话朗读大赛等等,通过这些活动的长期开展,增强了广大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兴趣,提高了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2002年,湖北省举行了高校普通话大赛,我校承担了分赛场的工作,组织得力,得到了广泛的好评,获得了大赛的优秀组织奖和团体优胜奖

各个院系丰富多样的演讲比赛、辩论赛更是经常性地开展,生动的形式增强了学生们说普通话的自觉意识。

 

三、把推广普通话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人文素质教育是我校多年来的一个特色,学校将推广普及普通话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1.课程设置情况

1)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

1995年,我校在《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和中国语文水平的决定>的通知》(校教字[1995061号)规定:“为了普遍提高我校各层次各科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中国语文水平,以利于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从1995年起,每年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对我校所有新入学的专科生(应届)、本科生(含成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实行‘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成绩合格者,学校发给“中国语文水平达标”证书;成绩不合格者(或不论何原因未参加“达标测试”者),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达标测试,直到成绩合格取得达标证书为止。测试未达标的学生,必须加修(含自修)“中国语文”课,并载入其学籍档案。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在毕业前尚未通过达标测试、未取得达标证书者,学校不发给其学位证书;专科生则不发给其毕业证书。文件还要求:“我校从事各层次、各科类、各种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的教师与工程技术人员,要自觉加强自身的人文修养,要通过自己的教学工作(如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加强对学生运用中国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根据文件的要求,人文学院还组织教师编写了《中国语文》教材,并由学校提供出版经费。到目前为止,我校所有新入学的学生都参加了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则加修了“中国语文”课。这一举措,对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2002年;校教[200330号)上都明确规定,“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未达标者,学校不授予学士学位。

2)普通话课程的设置

多年来,除了在中文等系的现代汉语课上安排普通话教学以外,与语言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如新闻系等,也开设了普通话课,课时、教材师资等落实。

  1999年起,学校教务处为了提高全校学生的普通话口语水平,开设了普通话全校选修课。每学期都开课,至今已经坚持了6年,教学效果比较好,受到学生们的欢迎。

2.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我校的教师(包括许多50岁以上的老教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基本上都能使用普通话。

多年来,教务处在各种重要文件中都在语言文字方面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

在《华中科技大学主讲教授、主讲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校教字[1998085号)中第四条规定:“讲课表达流畅,语言规范(尽量讲普通话)……”。

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校教[200143号)中第八条规定:“任课教师……表达要流畅,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

在《华中科技大学全英语(双语)教学实施办法》(校教[20036号)中第三条规定:“双语教学是指使用汉语(普通话)和外语(主要为英语)进行课堂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

在《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中“语言板书”一项,明确指出测评的要求是:“普通话讲授,语言生动,板书工整清晰”。

学校研究生院在《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2001)中也明确规定:“学位论文应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专业术语应统一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或本学科权威专著和期刊通用的专业术语,且前后应一致;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3.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学校各级领导带头讲普通话,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基本上都使用普通话,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基本上都使用普通话。普通话已经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在《华中科技大学机关工作指南》(200011月)中特别要求学校机关工作人员接待用语是“讲普通话(40岁以下工作人员必须讲普通话)”。

4.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及要求

    2001年暑假,学校人事处将1996年实行教师资格证以后新进校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要求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与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严格要求新进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迄今为止,一共组织了三次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工作,全校青年教师共有1600人次参加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的测试达标率为98%。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要求,我校明确将普通话合格列入录用、聘用的条件,普通话未达标者不能认定其教师资格。

    人事处的《拟进人员考核表》中,候选人基本考核情况的第一条就是“普通话标准程度”。

5.学生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1999年开始,人文学院每年都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普通话水平的测试宣传活动,由中文系的教师组织师生集体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至今已经坚持组织了8次(一年两次或一次),其中有4次考场设在校内,由我们学校自己组织考务工作,有1400多学生参加了测试,这还不包括许多直接去省测试中心报名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每次测试前,我们都安排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前培训。现在,越来越多的包括理工科的同学通过学校的各种不同的渠道了解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也越来越多。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严格用字规范化

学校将用字规范化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用字规范化教育,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不定期地对校园内用字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在《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教材奖励办法》(校教[200311号)中的第六条明确规定:“文字精炼、准确、流畅,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

在《华中科技大学机关工作指南》(200011月)中对学校的公文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促进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起着积极的作用。

校园内的指示牌、标志牌用字规范,标语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用字符合要求。

作为高校的新闻媒体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窗口,校报编辑部在日常工作及办报业务中努力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精神,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加强社会用字规范管理,很好地推动了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在办报业务中,校报对每一位记者和编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校报为每一位工作人员采购了《汉语大字典》,提倡编辑和记者经常性翻字典,解决一些用字方面的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校报建立了报纸的采写、编辑、校对、印刷规范流程和相关奖惩制度。校报曾多次对因编校不认真而导致语句错误出现在报纸上的编辑给予罚款处理,并依此开展警世教育。在报纸清样的校对工作中,校报实施了4次校对的制度——版面编辑对自己的版面校对两次,再由其他编辑校对一次,最后由主编负责最后一次校对。校报提出了“校贵多疑,有疑必问,有错必改,改必有据”的要求,要求编辑在校对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标点符号、文字及语句错误,尽量不将不规范的用语和字词传递出去。校报的报纸文字错误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湖北省高校校报协会每年都要举办一次校对普查活动。校报的校对质量每年都被评为优。

 

  虽然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些50岁以上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后勤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还不习惯说普通话。这些,都需要我们在省语委和各位专家的指导下,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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